問:
老師,現世【邏輯】與累世【因果】有什麼関係?
答:
現世邏輯,是頭腦思考的大數法則,有明顯的【侷限性】與【概率性】,這不能【肯定】,因與果的必然関係,並充滿【不確定性】,只能用【假設】代替【看法】,適用佛經的:【法無定法】,如果假設能證明假設為真(發生),科學上就會根據此【推導出】一系列相互扶持的【定律,公理】,用在生活中稱:【對,有用,有效】,反之,無法有太多證明為真,就稱:【假命題】,在社會倫理道德中,就會定義:【錯,不對】!
對與錯就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二分法】,不斷調整二分法的方式,稱:【選擇,決定】,這是大腦賴以【維生】的【意識作用】,故還 邏輯為【現實,實現】服務,故稱:【事實】,也是佛經垢病的【妄分別】或實相非相…!
【因果循環】如果只按邏輯組合運行,因是等於果,【緣(可變性不存在)】,【一目瞭然】,就不會【雙眼對焦】的【遞延攝受】而有【時間】運作之空間了!
只要是【物】成【相】,只能在【當下捕捉,當下體驗,當下消失】,人頭腦對【當下,頓悟】,【一無所知】,永遠在【動腦筋,運算中】,在動靜比較(對比,類比)中玩【一復如是】的【老把戲】,頭腦之【我】只是戲中人而已,故人只承認自己親身經歷的為真,【真相】是您親證的嗎?
那只是【真相】的【局部重演】叫:【真實,非幻象】!
現在就拿【真相(非真心)】來與【局部之象】來做對比!
好比1+2+3+4+5=15來說,1,2,3,4,5,15都是【局部事實】而【+號,=號】就是相互連接器(緣份)…!
單獨使用1,2,3,4,5是不能一窺究竟(全貌15)!
所以1,2,3,4,5是獨立【局部事實,有侷限性】,只有【15】才是正確的結果,少了符號也沒用!
【因緣果】是【局部事件(因)】加上【符號(緣)】就會有結果(15)!
我們一生一世,只扮演獨立的1,2,3,4,5,沒有符號稱:【無緣份】,沒有結果是個人不悟,愚痴,無名,為什麼?
【真相】在還沒運算前,就在那【存在】中等著陸續發生,人就是這獨而不合的妄念中,生生死死!
覺什麼?
【1,2,3,4,5】!
悟什麼?
【15】!
真心是清楚明白,【1,2,3,4,5】,也明白【+,=】,更知道答案是【15】!
【心】是這一與一切之合!
【我】只是獨立的【局部性】!
【自己】是全部【存在】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