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簡) 老师,现世【逻辑】与累世【因果】有什么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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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老师,现世【逻辑】与累世【因果】有什么関系?

问:

老师,现世【逻辑】与累世【因果】有什么関系?

答:

现世逻辑,是头脑思考的大数法则,有明显的【局限性】与【概率性】,这不能【肯定】,因与果的必然関系,并充满【不确定性】,只能用【假设】代替【看法】,适用佛经的:【法无定法】,如果假设能证明假设为真(发生),科学上就会根据此【推导出】一系列相互扶持的【定律,公理】,用在生活中称:【对,有用,有效】,反之,无法有太多证明为真,就称:【假命题】,在社会伦理道德中,就会定义:【错,不对】!

对与错就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二分法】,不断调整二分法的方式,称:【选择,决定】,这是大脑赖以【维生】的【意识作用】,故还 逻辑为【现实,实现】服务,故称:【事实】,也是佛经垢病的【妄分别】或实相非相…!

【因果循环】如果只按逻辑组合运行,因是等于果,【缘(可变性不存在)】,【一目了然】,就不会【双眼对焦】的【递延摄受】而有【时间】运作之空间了!

只要是【物】成【相】,只能在【当下捕捉,当下体验,当下消失】,人头脑对【当下,顿悟】,【一无所知】,永远在【动脑筋,运算中】,在动静比较(对比,类比)中玩【一复如是】的【老把戏】,头脑之【我】只是戏中人而已,故人只承认自己亲身经历的为真,【真相】是您亲证的吗?

那只是【真相】的【局部重演】叫:【真实,非幻象】!

现在就拿【真相(非真心)】来与【局部之象】来做对比!

好比1+2+3+4+5=15来说,1,2,3,4,5,15都是【局部事实】而【+号,=号】就是相互连接器(缘份)…!

单独使用1,2,3,4,5是不能一窥究竟(全貌15)!

所以1,2,3,4,5是独立【局部事实,有局限性】,只有【15】才是正确的结果,少了符号也没用!

【因缘果】是【局部事件(因)】加上【符号(缘)】就会有结果(15)!

我们一生一世,只扮演独立的1,2,3,4,5,没有符号称:【无缘份】,没有结果是个人不悟,愚痴,无名,为什么?

【真相】在还没运算前,就在那【存在】中等著陆续发生,人就是这独而不合的妄念中,生生死死!

觉什么?

【1,2,3,4,5】!

悟什么?

【15】!

真心是清楚明白,【1,2,3,4,5】,也明白【+,=】,更知道答案是【15】!

【心】是这一与一切之合!

【我】只是独立的【局部性】!

【自己】是全部【存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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