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為什麼世界【覓心不可得】,能得者,必然是【業與緣與報】,平等平衡在那裡?
答:
依能量守恆原理,總能量不變,比喻是【心】,心生萬物,萬物總數不變,因心不變永恆,宇宙世界沒有這【不變永恆的心】,故【覓心不可得】此心是【真平等真平衡之心】!
在我們的宇宙世界,以【非心】為根本現象,叫【意識】,以意識做根本之【用】!
有分別才有用,分別叫【不平等不平衡】,生活如是!
在世界因不平等才有【動靜,彼此,演化】才能顯【陰陽】之【用】,用在佛法上叫【法】,故【因人,事,地,物,時】的不同而置【疑,移,宜】!
故是法平等(總數一樣),以【1】做陰=陽,平等之意!
故法法不定,定則止,止則不動靜,如何演化展現?
必須有能量降頻移位改勢能,才能成動成靜,才有一,才有一切,這一叫佛,一切叫眾生!
一來一往為平等而動,一往一來為平衡而靜,動=靜,一與一切同,是名:【眾生與佛無異,平等我,平衡一切】!
世間道法理都是分別【法】,理相同,是法必是部份心,不是全都心,部份心叫實相,全部心叫【真相】是名:【真心是一(善)不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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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崔庭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