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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 老師,您講的【3與4】之間有沒有整數,與佛法,生活法科學…有何関係與暗示?

問:

老師,您講的【3與4】之間有沒有整數,與佛法,生活法科學…有何関係與暗示?

答:

我是用大家明白的道理,來描繪您剛剛問的題目,不是有或沒有的答案,而是要將為什麼有?為什麼沒有的道理表述出來,用佛法,生活法來引起初發菩提心,以己定的命,去改變習性,習慣,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發自心底的明白覺悟!

自古以來,君主為管理百性,設了法律,順者昌與賞,不順者叛與罰,這黃帝比喻是【0】(一切實數與虛數),皇帝比喻是【1】,這是一種改變,傳承,定位,價值意義的【規定範圍】是名:【法】!

故宗教以【心】生意(1)識(無限大小,無窮各自分合演化,但心生意識,意識也不離法歸一,迴心!

任何二個數,都是天(黃皇帝)規定的,百姓意味著只有服從【法律】,只在【一念之間】【0,1】,或2與3,3與4,4與5,5與6,6與7,7與8,8與9,9與10,10與一切之運作【用】之関係,主是【君,主(佛如來)】,用是【我,眾生,百姓】!

實數為【王】,虛數為【陰陽,男女…平等皈一,平衡是零!陰陽合叫有,陰陰未合叫空,空則無緣,有則因緣而演化出果】,這一切感受叫【我的施與捨】!

凡是【1,2,3】都是實數,中間的虛數都是不足進位,故無【1】,當全部虛數總合是【1】(全部點滴生活體驗俱足),就要晚離這【3】界以【3+1】我脫離【3】到下一個實數(維度)稱做【4】!

數與數有【法(實虛之數,緣(+-×÷)】是名:【道法自然=存在,佛我在其中】!

如何解脫,不解自脫,無我為智,無一切為慧,人間唯一功課是達到【忘我,忘你,忘他】,當下守在【忘】(亡心(意識)得真心謂解脫生死煩惱,宇宙本存,亡不亡幹您屁事,叫自在解脫無後有,忘我亡一切,我才不信做到的人不活在當下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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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老师,您讲的【3与4】之间有没有整数,与佛法,生活法科学…有何関系与暗示?

(簡) 老师,如何提升(扬升)维度?命运是否可改?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