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大師我有一個事情很是困擾我,請大師給我點破一下,我和我先生離婚。問題在孩子這困擾,我是兩個小孩都麼,還是一人一個但是一個人個分配也是很困擾! 還是兩個都給我給我先生呢!
答:
離婚,誰接受小孩,絕對很慘,孩子會將仇記在帶他(她)的人上面報仇,這沒例外,看誰推得成功,單身才有機會再聚再嫁!這是公式!
為什麼要有孤兒院,育幼院,就是將【對單親父母的恨】轉成【大家都內心受傷,互相疼惜取暖】,不被別人再次傷害的保護機構,太必要了!
誰留孩子在身邊,就叫【欠孩子債】的,被報仇是跑不了的,為什麼?你(妳)把我生下來,又有一個把我拋棄,這不平衡,潛在報仇心會消失嗎?
父母每天吵不離婚,就是雙方後果如此,還是選擇忍,或孩子結婚以後再離婚的原因!
木己成舟,破鏡難圓,就認了,把孩子養大,誰要您搶孩子?負責是應該天經地義的【義務】,別抱怨,【情緣欠債重者得之受之】,當做做善事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